2)第359章 夜路不能走太多_反手充值一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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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就是有孔乙己珠玉在前,否则周毅都怀疑他们会整出一个“读书人的事,抄书不算抄”之类的言论了。

  同样,周毅的这个视频发出来就造成了两极分化。

  有房子,并且会出租房子的人认为,这租客肯定是必须得配合的。

  视频里那个房东的行为确实不对,但我跟你说一次两次,让你配合,你如果还不配合,那你租客就有问题。

  但是站在租客的角度来看,我凭什么配合你。

  你要无缝衔接租房子那是你的事,房子是个私人空间,房租没到期之前,这里的使用权就是我的,让其他人来随意看,那肯定我觉得不舒服。

  不出周毅所料,很多人在看到那个房东因为带客人看房,进入自己的房子而被判非法侵入住宅罪的时候有点遭不住了。

  这按照对方的言论,自己要是给别人租房子,那自己想带别的客人看房,对方不愿意就没办法了?

  而周毅在视频里说的很清楚,在没有任何约定的情况下,租客是没有配合看房的义务。

  你可以说他这样做是个小人,没道德,但你不能说他违法。

  那怎么办,合同约定,约定了对方应该在多少时间内配合,那如果不配合,就是违约了。

  但是,合同违约,同样你可以采取法律手段来维权,可以起诉,可以调解,但就是不能直接闯!

  这方面周毅也进行过介绍,原因就是,住宅很特殊。

  我们的法律,其实已经是将住宅的某些权利特性给缩小了,按照某漂亮国的不退让法来说,那就不是非法侵入住宅被判刑的问题了……

  这就让很多人不理解,有一位周毅的老观众在评论区问道:

  “那这不对啊,你看我的房子租出去了,签合同约定让对方配合我看房,但他不配合我的情况下,我还只能通过调解起诉这样的手段来维权?”

  “凭什么呢?”

  只不过很快就有人回了消息。

  “明明是我的钱借给别人,还打了借条,但他就是不配合还钱,那我只能通过起诉的方法要钱吗?”

  “凭什么呢?难道我不能去他家里直接看上什么东西贵拿什么吗?”

  话很简单,但是一语中的,直接把那位老哥给干沉默了。

  他也突然意识到,不知不觉间自己也想当然了,如果维权那么简单,那大家何必在这里如同看爽文一样看阿毅的视频呢。

  不就是因为他做了我们没办法去做的事嘛。

  如果有那个钱,有那个时间,谁不想这么轰轰烈烈的较真呢。

  当然,对于这次的较真,大家依旧看得比较爽,就算是自己的房子,也不能肆无忌惮!

  同样,在别的平台这个案子也引起了一些议论,但是热度却没有之前那么高。

  原因很简单,周毅这次没有玩什么花活。

  而其他的自媒体也不敢玩。

  如果是别人的事,那他们早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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