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392章 霍鹏飞:凭什么?_反手充值一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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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92章霍鹏飞:凭什么?

  4月4日,清明节前一天,忌:不至于,他还是个孩子,算了算了。

  宜祭祖,上坟,扫墓,起诉!

  霍鹏飞现在真的是一扫阴霾,他的事情已经被周毅解决了。

  之前他和小吴姑娘的事引得公司里传了很多的小话,毕竟确实给人感觉,他们这一对在薅公司羊毛。

  所以现在公司的法律援助资金有了新的规则,回避。

  如果法务部的法务和职员之间有什么特殊的关系,那就不能进行代理。

  当然,这个特殊的关系是否存在,一切解释权都在周总那里。

  而这个新出台的条款也被公司员工们戏称为“霍鹏飞条款”……

  坐在公司里,看着办公室外的员工们,霍鹏飞感觉一切都分外美好。

  不用说,这又是一个有可能成为最高法指导案例的案子。

  这不是说在以前就不重视这样的案件,可能很少有人知道,就业平等权涉及到的法律,也就是《就业促进法》,其实早在07年就审议通过,08年元旦开始实施。

  当然,可能更罕有人知道,我们熟知的劳动法,也就是劳动合同法,也是07年审议通过,08年元旦正式开始实施……

  只是在12年进行了修改。

  当初那个年代,我们在劳动就业方面的立法工作确实做了很多。

  至于说为什么至今好像没有很多关于就业平等权方面的案例呢,很简单,真的很少会有人因为就业歧视去较真的。

  不管怎么说,用人单位相比于劳动者,就是先天处于强势地位的,这是说再多也无法改变的事实。

  霍鹏飞扶了扶自己的金丝眼镜,经过了大半年的学习,他现在的所作所为其实和方大状很像了。

  就是思维模式依旧改不过来,不像是方大状,遇到什么问题了首先想着是能不能把人送进去……

  这次的案子如果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其实是必须得去喜来公司的所在地法院去起诉,特别的远。

  但好在现在有了互联网法院,这里真的要和很多人科普一下,互联网法院真的是好东西。

  而这大概有十来个的案子,就直接放在了杭市互联网法院,现在,霍鹏飞已经准备好了起诉状,相应的证据都收集好了。

  他们弄出这样的拒绝理由,亦或者直接在招聘中表明的限制,好像压根没有管什么就业平等权。

  这些案例里面最离谱的一家公司,招秘书呢,然后在招聘要求里甚至明确,女性,单身,还要有性生活经历……

  鬼知道他们要招女秘书还是要招女情人。

  还有要求员工要喊主人之类的,总之,霍鹏飞也是在具体开始研究这些案例之后才知道,现在的劳动就业市场已经离谱到这个程度了。

  说明这些公司心中压根就没有半点的法律意识,亦或者说,他们能做出这样的招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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