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08_玩家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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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

  “不是马,”他走下王座,“是鸟。”

  他朝王座挥了挥枯槁的手臂,光芒闪现,伴着音乐(我打包票那是《超级英雄战队》的片头曲),王座化成了一台老式街机。它的控制板上有黄色和蓝色两个摇杆。当我看到上面的游戏名字时,忍不住咧嘴一笑。

  《鸟蛋之争》,威廉姆斯电子娱乐公司,1982。

  “三盘两胜,”阿瑟瑞拉克说,“你赢了,我会给你你想要的东西。”

  “你赢了呢?”尽管胜负已定,我还是问了一句。

  “如果我是胜利者,”巫妖回答,他眼里的红宝石变得更亮了,“你就得死!”他威胁似的举起右手,橙色的火球出现在掌中。

  “当然,当然,”我赶忙说道,“我也是这么想的,只是确认一下。”

  阿瑟瑞拉克手中的火球消失了,他伸出干枯的手掌,上面摆着两枚二十五分的硬币。“我请客。”他走向游戏机,投入了两枚硬币。叮当两声过后,投币器上的数字也从零跳到了二。

  阿瑟瑞拉克握住左边的黄色摇杆,“准备好了吗?”他用沙哑的嗓音问道。

  “嗯。”我盯着他皮包骨的手掌,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把自己的指关节捏得噼啪作响,然后左手握住第二玩家摇杆,右手放在了按键上方。

  阿瑟瑞拉克左右晃晃脑袋,颈骨发出树干折断般的声音,然后选择了双人模式。游戏开始。

  就算在各种奇思妙想层出不穷的八十年代游戏界,《鸟蛋之争》也算得上让人耳目一新。每个玩家都控制一个手持长枪的骑士,主玩家骑乘鸵鸟,副玩家则驾驭着一只鹳。你得拍打翅膀飞行着和另一个玩家对战,同时还要对付电脑生成的敌人(他们的坐骑是秃鹫)。每个被干掉的秃鹫骑士都会变成绿色的蛋,如果不把它打爆,敌人又会从蛋中涅槃而出。玩家每死一次,生命数便少一格。有时,游戏里还会突然出现一只会全屏攻击的翼龙。

  上次玩《鸟蛋之争》还是在一年多以前。它是埃奇最喜欢的游戏之一,有阵子他专门在地下室里放了一台街机。每次和我争论到理屈词穷或者双方都口干舌燥的时候,他就会邀请我来打这个。有几个月我们甚至每天都在互相练习。刚开始的时候,埃奇还比我强一点,为此他嘲笑了我几番。嘿,这可真把我惹火了,所以我开始自己研究《鸟蛋之争》,每晚和电脑对练几十场。钻研的结果是埃奇在比试中渐渐落了下风,最后几乎成了纯粹的被虐。风水轮流转,终于轮到我来耻笑他啦。最后玩的那次,因为被虐得太惨,于是他发誓再也不和我玩这玩意儿了。那之后,我们解决争端的工具就改用了《街霸》。

  我的技巧比想象中更生疏,开始的五分钟里我只能试着放松自己,想找回手感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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