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志见赵传薪真没开玩笑,心里愈发没底:“赵先生,咱们究竟要干什么?”
“首要任务是交流绘画,次要的是研究军事,若有可能,也会参观一些王室珍宝展会什么的。”
金武志的脑袋转不过弯来。
好像听起来都很正常。
稍稍安心,他退出了赵传薪的房间。
去前台的时候,他看见了个猥琐日本人和一个挺漂亮的女人。
女人穿着格子衬衫和过膝长裙,里面是一种很修饰腿型的长袜,下面蹬着一双麂皮靴。
女人挽着日本人的手臂,但又不是特别亲密。
金武志还是个光棍,见那女人长得很漂亮动人,不由得心酸,啐了一口:“好白菜都让猪拱了。”
等他点了餐上楼,见那一对男女也跟了上来,就住在他和赵传薪不远的房间。
惊奇的发现,这一对狗男女,竟然是分房间住的。
于是摇摇头,回自己屋了。
而赵传薪拿出了旧神的夜壶,在房间里摆弄起来。
夜壶夜壶,听起来就很脏。
但实际上,旧神的夜壶表面光滑细腻,一点污渍都没有,更没有丝毫古怪的味道。
赵传薪将旧神夜壶举在面前,满脸疑惑:既然被称为夜壶,那它能和夜壶扯上关系的功能是什么呢?
他尝试着向左倾倒,向右倾倒,或者是将夜壶放横,然后左右摇晃。
都毫无反应。
于是便拿在手里,在房间里踱步。
拿着旧神夜壶的时候,他的身体不能摇晃,手腕更需要稳当。
渐渐地,他开始习惯这种走路的节奏。
隐隐地,赵传薪觉得,这玩意竟然有锻炼他下盘稳定性的效果。
男人至死是少年。
赵传薪俨然把旧神的夜壶当成了个玩具。
这时候,送餐的服务生来了。
赵传薪收起旧神的夜壶,去洗洗手,吃完了饭,百无聊赖的待了一会儿,躺床上又睡了过去。
日头西斜,街灯亮起。
赵传薪醒来,起身进行当日第二遍洗脸刷牙。
看看表,时间尚早。
他趴在窗台上向外瞭望,看见路灯因为质量问题偶尔闪烁,百姓逐渐变得稀少,倦鸟归巢。
大饭店的楼下,开始有马车和人力车停靠。
衣冠楚楚的男人和花枝招展的女伴,挽着胳膊结伴下车,步入大饭店内。
像汉城大饭店这种顶级酒店,夜晚自然是不缺宾客的。
赵传薪也没当回事。
天上的流云横曳,晚风清凉。
下面,进入大饭店的人也多了起来。
时间不知何处来兮何所终,赵传薪感觉时间差不多了的时候,金武志也过来敲门了。
“赵先生,醒了没有?”
赵传薪换上鹿岗镇土特产——深灰色的宽翻领羊毛西装。
为何说是鹿岗镇特产呢?
因为此时的西装偏优雅和奢华,西装要长,而且通常都有燕尾。
但鹿岗镇特产的西装设计,摒弃掉优雅和奢华,选择了简单轻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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