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416章 纽约之王_清末的法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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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必须附上原版)

  “Ineedyoutodeliveramessage.”

  (你们给我捎个信。)

  “Iwantyoutotelleverymotherfuckerofthiscity.”

  (告诉这里的每个城狐社鼠。)

  “ThatI'mthekingofNewYork!”

  (老子就是纽约之王!)

  说完,那人反身回去。

  留下一群灰头土脸的警察,怒火万丈又无可奈何。

  可听了赵传薪的话,爱德华·汤森兴奋的浑身战栗,大脑中立刻浮现了最新标题——纽约之王!

  打起来后,记者中就只有他有胆量留在这里观战,只有他才有这第一手资料!

  有警察问警司:“长官,怎么办?”

  警司握紧了拳头。

  太他妈嚣张了!

  美国自打独立战争以来,都没有过这般嚣张的狂徒!

  警司战栗不已,颤抖着语气道:“上,给我上,就算是死,也得死的有尊严!就算你们收过脏钱,就算你们得过且过混吃等死,就算你们谵妄愚昧,可你们终究还是警察。现在,我将带头冲锋,老子看看哪个孬种敢落后!”

  说完,警司抱着斯普林菲尔徳M1898,真的带头冲了出去!

  警察队伍大受鼓舞。

  一群警察嗷嗷叫着冲锋陷阵。

  塔塔塔塔……

  马克沁开始收割生命。

  最前面的警司首当其冲,只开了一枪便身体颤抖,嘴角溢血!

  出师未捷身先死!

  赵传薪成功的激怒了他们。

  警察如麦,成排倒下。

  他们前赴后继,可当倒到了第三排的时候,警司带来的勇气终于耗尽,如退潮般撤走。

  一鼓作气再而衰,这次他们是真的胆寒了。

  赵传薪擦擦额头冷汗。

  他这是不得已而为之,因为马克沁的弹药也不多了,这还是当初在延边地区,杀败了小日本后,在背水军的储备中补充的。

  要是再打不怕他们,赵传薪将面临一场旷日持久的苦战。

  见他们退却,赵传薪从楼顶一跃而下。

  先是收了警察的大杀器——土豆挖掘机和几箱弹药。

  爱德华·汤森本来躲在最后面,可拍照拍的兴起,竟然忘记了逃。

  等反应过来,警察大队伍已经超越了他。

  然后,在他身后不足十米处,赵传薪跳了下来。

  爱德华·汤森抱起照相机就跑。

  他跑,赵传薪也跑,很快两人并驾齐驱。

  爱德华·汤森转头,见赵传薪也转头。

  爱德华·汤森惊恐的瞪大了眼睛。

  战场上,要是杀红眼了,谁他妈管你是不是记者?

  好在,那人似乎并未失去理智,似乎还冲他笑了笑,然后加速,瞬间超越了他。

  砰,砰,砰,砰……

  爱德华·汤森见那人双手双手枪,边跑边开枪。

  数不尽的警察,恨不得爹妈少生一条腿,玩命的跑。

  大街小巷,全是逃兵。

  后面,赵传薪已经不再开枪打人。

  只是跑着跑着,偶尔放一枪,主打一个驱赶。

  爱德华·汤森起初还很恐惧,渐渐地,他发现没什么可害怕的。

  因为那人根本就不打算伤害他,后面甚至都不再朝警察射击。

  那人似乎有意将警察向纽约市衙门口赶。

  念及此处,爱德华·汤森一愣。

  此人果然是个疯子!

  这是往大了闹。

  他干脆不逃了,扛着照相机跟了上去。

  到了纽约市的衙门口附近,赵传薪才拿出温彻斯特M1897。

  轰……

  这里没有净街,行人听见枪声开始尖叫。

  衙门口有公务人员跑出来查看,见状吓的赶紧返回去。

  不多时,整个纽约市衙门乱成一团。

  市长乔治·布鲁斯·麦克莱伦得知那个胆大包天的狂徒,竟然杀到了衙门口,不由得大吃一惊。

  “不是说只是个疯子罪犯吗?几百上千的警察,打不过一个人?”

  “不知道,先生,快躲起来吧,那疯子就在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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