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五章 成名要趁早_重生之北国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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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少脑细胞,写下了很多东西。这些东西,就是他未来的生活指南。

  他是个被兴趣驱动的人,自认为找到了人生目的之后,准备立刻行动。

  经过了一夜的沉淀,热血逐步降温,下一步是争分夺秒的赢在起跑线。至于这个城市,以后有得是机会进行怀旧。

  “离上课还有一个多月呢,你不会这么早就开始用功了吧!”

  孙宇也已经穿戴整齐,准备与大部队一起结伴出门。

  新生需要先参加军训而军训要一个月,离真正开始学习,再次拿起书本,还有很远的时间。

  “不是跟上课有关的内容,是我自己想查些信息。”

  这些同学,都是天之骄子,在高中时代,个个都是学校和家长眼里的高材生。

  他们每个人都希望在新的环境里可以延续过去的辉煌。所以在大一的时候,同学之间,尤其是男生之间,隐隐的竞争关系是大于友谊的。

  “我们去三食堂吃饭,想要一起去的,找我们好了。”周强也准备好了,几个人打了声招呼,就拎着饭盆,一起走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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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把牙具放下,成永兴开始找衣服换。翻了翻带来的衣服,他实在是没什么选择。

  最热的季节已经过去,天气逐渐的凉快了起来。街上的人们,穿什么的都有。这时候继续穿短衣短裤,已经有些冷了。

  三十年前的学生时代,真的是十分艰苦。每个人只有这么一张床!什么其它设施都没有!

  来工大报到的时候,随身带了两个箱子,这就是他的全部家当!

  由于冬季的衣服很占地方,每季轮换衣服,其实没有几套,连个T恤衫都没有。

  这个箱子里最好的一件,是他父亲单位发的一套工作服!蓝色的夹克倒是质量很好,但现在穿,显然是太热了。

  衣物在箱子里都被压得皱皱巴巴,唯一比较挺实的,是一件淡蓝色“的确良“衬衫短袖。

  这件衣服穿在身上,扎人的很。胸前的两个小兜,使他觉得回到了小学时代。

  成永兴对穿着并不是特别的在意,后世衣服都是老婆帮着挑选。

  他自己做选择,倒是容易了许多,因为根本就没得选!

  蓝色的长裤,脚上是一双灰色的球鞋。这双鞋本来是白色的,时间和质量,使它变成了灰色。这双球鞋有个很大的问题,就是透气性不好。基本上只要穿一天回来以后,鞋的味道就没法闻了。

  穿上衣服后,成永兴拿起了枕边的小镜子一照,感觉自己就像一个大号的小学生。配上年轻三十岁的娃娃脸和酒窝,绝对是是人见人爱!

  别人的重生,都是又高又帅,到他这里,变成了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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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放大版的小学生,斜背着书包,到食堂吃过早餐。由于才开学,又是星期天,空旷的阶梯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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