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二十二章 公元第一千六百万世纪·人类世中期_地球上的一百亿个夜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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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个月,一百年的二十年也足够低效了。但就算这样,充斥整个宇宙的时间也不会比人类的历史更为漫长。

  因此,如果存在这种机器,只要存在这种机器,并且只要这种机器可以宇航,哪怕只是最慢速度的、像是海中漂流一样勉强到达……那么它是不是早该充斥整个宇宙,至少整个银河系所有固态星球所在的地方都该有它的存在?乃至于每个星球的表面都会留下它的痕迹。

  直到二十一世纪,人类没有发现过这种机器的存在。也许这已经证明了这种机器是不存在的。人类也不可能发明这种机器。

  然而从另一个角度想,相似效率的自复制机器在动物界中早已自然发生了。

  前一种效率较高的机器被叫做兔子,而后一种效率较低的被称为人类。

  在一部分机械唯物论者的眼中,这两种机器都是同一种东西的外壳。

  那个东西叫做基因。

  公元第一千六百万世纪,在大火十三出生的奔马已经一百六十岁了。

  上一次回到故乡已经是九亿年前的事情。那时候的大火星已经熄灭了六亿年。它的伴星大火二也已经走到了渐近巨星的最后,经过数百万年急遽的膨胀,最终燃尽了自我。两度绽放的星云都已消失在广阔的宇宙中,如今留在太空中对望的只有一颗中子星、一颗白矮星,还有一个冷清的世界。

  大火十三是大火这一双星星系中第十一颗被命名的行星,它是大火二的第六颗行星,也是在两度新星爆发后唯一的幸存者。

  从严格意义上讲,奔马并不是大火十三人,因为他是在空间站上出生的,也是在空间站上长大的。他对大火十三唯一的记忆就是在起居舱那面盘大的舷窗里所能看到的白色世界,还有上面像是绽放的花朵一样交错分叉的纹理。

  在奔马的印象里,大火十三是像雪一样美丽的世界。在历史书的教学中,遥远过去的超新星曾经一度摧毁了它表面所有的生态,然而人类的到来,在它的身上重新种下了生命的火种。这一火种曾经绚烂地放射光明,在人类的谱系中留下了名为大火人的支系,直到六亿年前重新走向终止。大火二进入晚期后,新生代的人类从这个世界撤离,奔赴向了四面八方,从此拥有的便是不同的时间。

  而对于奔马来说,那只不过是六十年前的事情。

  当时他乘坐光速临界飞船撤往了距离二十三光年之远的恒星系心宿增五,纵使算上加速和减速的阶段,这段旅程对于飞船里的人而言只不过是一个月的事情。到达第六行星的时候,天上大火双星发来的光线同样只像是过了一个月。他清楚地看到了大火十三的表面仍然覆盖着洁白的雪,空间站是飞过蔚蓝的大运河上的一个黑色的点。但对于大火十三而言,那已经是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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