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287章 条款_宝岛1992,我是四小天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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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87章条款

  关于唱片代理的事情,陈启明跟迈克足足商议了将近三个小时。

  最终,经过几个小时的协商争论,双方一致达成了合作意向。

  陈启明以一千五百万美金的价钱,将他未来三年的全球唱片代理都交给华纳唱片公司。

  双方的合作分成为五五分成。

  由起点唱片负责制作,华纳唱片负责发行与宣传,制作费用与发行宣传费不包含在这分成中。

  也就是说,不论起点唱片的制作费花了多少,华纳唱片的宣传用了多少资金,这些钱都是自己愿意的,不能在唱片的收益中减扣。

  说实话,关于发行宣传费用不能在销售收益中减扣这一条,绝对是这次谈判中华纳最不愿意的一条。

  若不是陈启明坚决不接受宣传费用在销售利润中减扣,并以重新找代理方为理由威胁,华纳一定不会同意这一条。

  没办法,实在是发行宣传在收益中进行减扣这一条的利润实在是太大了。

  陈启明在福隆的时候,就见证了福隆唱片在这一条上吃了大亏,导致福隆最终选择不把宣传方面的事交给华纳负责了。

  制作方与发行方,不论是电影还是唱片,发行宣传这方面绝对是发行方黑钱的大头。

  特别是欧美这些公司。

  这些家伙简直是将黑钱这方面做到了极致。

  左手倒右手是他们最喜欢干的。

  花几百万美金找人写篇报道。

  花几千万让合作“伙伴”进行宣传。

  三块钱刻印出来的唱片给你说材料很贵,是五块钱刻印出来的。

  各方面一减扣,一张唱片的利润简直少的可怜。

  很多唱片制作公司之所以破产,原因就是这里。

  明明在世面上卖得非常火爆的唱片,到了分成的时候,制作方仅能分到九牛一毛,甚至,有时候还会出现亏补的情况。

  与唱片一样,电影也是如此。

  好莱坞的电影公司们就是用这一套来坑投资人的。

  在梦里,内地也会出现这种情况。

  2000年作用,港台电影人大量北上,便把这一套用在了内地那些煤老板身上。

  煤老板有钱,几千上百万的投资。

  结果电影全特么扑街。

  原因就是钱全被黑了。

  有梦里以及福隆之前的前车之鉴。

  所以,在分成这方面,陈启明加入了很多条款,以防华纳做伪账。

  如果是一个新人,亦或者是普通歌手如果敢提这种调侃的话。

  那不用说,华纳肯定是立刻就要翻脸的。

  但陈启明不一样。

  超过的人气与号召力给了他这方面的底气,让华纳就算不愿意,最后也只能选择同意陈启明的条款。

  除了分成方面陈启明设置了很多预防被黑钱的条款外。

  在版权这方面,陈启明也提出了有利于自己的要求。

  不过,关于版权,华纳方面倒是没怎么谈就同意了。

  与福隆公司合作了这么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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