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4章 一只读书郎(四)_快穿之老攻在手[快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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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丛中,同时也减少了与那个赵承厉的狐朋狗友们的联络,转而醉心于赵氏企业的发展。

  赵父赵母求之不得,见识了儿子大刀阔斧的铁血手腕,赵父不久后就退居二线,将赵氏大权移交到了儿子赵承厉手上。

  赵承厉果然是上天的宠儿,掌权不到一年,赵氏集团就完美的拿下了好几个数十亿的大项目,如今,赵氏的赫赫威名可谓是家喻户晓。

  上班,加班,赵承厉几乎终日与公司为伴,着实过了一段清心寡欲如同苦行僧般的生活,赵母心思细腻,原本的欣慰随着赵承厉加班时间的延长逐渐变成了担心,最后甚至时不时的劝说赵承厉歇一歇,出去和朋友们玩两天。

  歇一歇?赵承厉勾起唇角,也不知道是苦笑还是讽笑,接着摇摇头,继续埋头苦干。

  工作总有忙完的时候,偶尔闲下来,赵承厉闭上眼倚在沙发背上,总有一丝寂寥之感。他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仿佛不是这个世界里的人似的,可偏偏自己真实的存在在这个世界上,是令赵父赵母自豪的儿子,是赵氏员工崇尚敬畏的总裁,还是一些或碌碌无为或出尽风头的世家子弟的朋友。

  有时候,他还会产生一个奇怪的想法,好像自己心里存在着一个人,那个人对自己来说重若生命,但偏偏脑子里就是想不起那个人的一丝一毫。

  那个人,是谁呢?

  就在刚才,他踏进阅读室的瞬间,少年如同一瞬光照进了他阴暗又空洞的心底,就在那一刻,他心底里升腾起从未有过的温暖的光亮,好像循着这瞬光走,他就能找到生命中的出路。

  首都这么大,偏偏和赵承厉接连偶遇了好几次,就算许锦逸用脚趾头想,也会察觉出赵承厉的故意来。

  赵承厉每次笑脸相对,要是不搭理他,总觉得自己太过矫情。更何况,以许锦逸现在的敏感程度,并没有察觉出赵承厉对自己有什么非分之想。渐渐地,许锦逸竟然也能和赵承厉搭上几句话了。

  赵承厉的分寸把握的极好,仿佛没过多久,两人便从点头之交升级到了关系尚可。这个时候许锦逸才发现,原来剧情里描述赵承厉的一个词——惊才绝艳,还真不是虚言。

  至少,自己活了这二十来年,除了一些阅尽风霜的老前辈,还真没遇见过一个像赵承厉这样睿智,这样博闻强识,这样拥有着无与伦比的人格魅力的生物。

  赵承厉是一个让他钦佩的男人!无论是人品,还是才能!想清楚这个,在之后和赵承厉的交往中,许锦逸卸下了自己的诸多防备。毕竟,一个能和自己相谈甚欢的知己挚友,是他曾经渴望了多年的,如今这样的一个人有心相交,他怎能拒绝?

  虽然这个赵承厉选伴侣的眼光不是怎么好,竟然爱上了孟子杰那样的人,最后还不分青红皂白的打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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