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第八百八十章依法治国_帝国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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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明,法治国家。

  这篇文章的核心内容,就是四个字,依法治国。当下大明,立法、司法、行政三权分立的雏形初现,三者之间不得以任何理由互相干涉。民间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法律,法律是红线,是个体行为准则的最低标准。任何人都不得超越凌驾于法律之上。

  这是陈燮执政一来,内阁第一次发出的纲领性的声音。这个时候稍稍有点脑子的人,都反应过来了。事件频发的时候,内阁为何不及时发生制止。拖了两个月,绝对不是不想管,而是在谋划着最终怎么收场。整个过程中,受到打击的对象有四种,地方治安不安定因素者(混混、流氓),有一定社会地位的基层传统势力(绅权、宗族、基层官员),新兴的势力(资本家),所有这些受到打击的人,都存在一个共性,那就是违法。

  那么回过头仔细的琢磨,真的仅仅是因为违法么?其中受到重创的,绝对是传统基层势力,他们作为这次风潮中最大的损失者,难道就没有更深层次的原因么?

  再看同样受到打击的资本势力,他们实际上是最大的收益者。经过这次风波后,整个大明人员的流动性大大活跃了起来。土地对人的束缚里受到了重创,新兴的资本势力需要的劳动力问题,大大的缓解了。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呢?举个很简单的例子,某地某士绅被官府抓了,宣传机构立刻跟上,告诉大家为啥被抓。这样做的好处,自然是避免发生更大的群体事件。大明的农村,宗族是了不得的势力,全村人对抗政府执法不是什么新鲜事。所以才会有调动军队的事情发生。什么勤劳善良的人民这些话,千万不要信。只要是人,为了个人利益变成“刁民”就是分分钟的事情,这个没什么可说的,也没什么可指责的。政府要做的事情,就是尽量的在法律的框架内体现出公平。你要做不到做不好,“刁民”就会越来越多。自身不正,怎么能要求人民遵纪守法呢?怎么能要求人民配合你的工作呢?这不是扯淡么?

  此次事件,在随后的历史中被多次解读。各种版本都有,官场的版本是“吏治”,民间的版本是“法律”,历史学家者拔高到“这是一个划时代的事件,由此引发出来的后续,奠定了大明未来的国家机构的执政标准。”

  1676年的大明,围绕着依法治国的框架,下半年开始了全面整顿。首先受到冲击的是官场,大明上下人人自危。廉政部门四处出击,抓一个审一个,判一个。与此同时,税务部门和司法部门也没闲着,针对大明的工商界进行了严厉打击。官商勾结、偷税漏税的行为,成为了打击重点。税务部在这个过程中脱颖而出,成为了大明最为可怕的部门之一。

  从最初不起眼的一个小部门,税务部进化到谈“税”色变的程度。这样的一个部门,肯定会受到不少冲击,但是陈燮内阁力挺之下,税务部无往不利,被盯上的人没一个能逃掉,最终都以大出血为收藏,个别商人还被整的家破人亡。

  有人因此喊出了“苛政猛于虎”的声音,但是这些人很快被抓了。理由是煽动民间抗法!这些人在民间往往威望还不低,他们被抓之后,再次证明了大明法律的威严。(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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