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274章 我观他一剑入圣_仙尊重生在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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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圣人高一头,那是多高。

  但还是没想到,还是小看了李擎苍,李擎苍的高度,恐怕还要拔高几个头才算准确。

  倒不是说,李擎苍一剑杀两圣,便是让他们如此妄自菲薄了,而是李擎苍拔剑到出剑,一共不过用了零点几秒。

  他们这里有用剑者,洪门的剑堂堂主,剑如来,便是一位用剑的高手,而六位红党中的其中一位,麦克古力,也是一位玩剑的高手。

  这两位,对于剑的领悟,可以说在这地星上,恐怕都是屈指可数的存在。

  所以,他们很清楚刚刚李擎苍一剑的分量。

  用剑者,皆知道使用剑招时,要先起剑,何谓起剑?起剑不是指拔起剑,也不是拿起剑,而是起势,起剑势,唯有起了剑势,剑才能承载庞大的法力,释放出威力强大的剑招。

  而这一系列的过程,从起势,到蓄力,再到释放,绝不是零点几秒所能做出来的动作。

  而且,刚刚李擎苍还是被偷袭时的临时应对,也就是说,还要扣除那反应时间。

  如此一来,李擎苍从拔剑到起势,到蓄力,到释力,不过是一瞬之间。挥之即来,呼之即去。

  而那剑招的威力自不用说,剑鸣刺耳,剑光遮目,剑威杀圣。

  这一系列的过程,所谓见微知著,李擎苍方才的一出手,已是让在场的人明白,李擎苍和他们的差距,已不是单纯的以多高出几个头来说。

  而是,从他们的头上拉一条直线,望不到边的那种。

  所谓,天壤之别!

  “我观史书,有记载说,一千多年前,有一名嗜好喝酒,却一心想做个行侠仗义的剑客的诗人,曾游中原庐山,见一瀑布,笔直垂下,如银河坠落。”

  “于是作诗云,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

  “诗词作成,诗人慷慨激昂,大吼三声,剑开天门,一朝悟道。而后一指劈开那瀑布,从此成为剑仙,并留话云:用剑者,剑起于周身,无时无刻,当为剑仙。”

  “你说,李擎苍当不当得起剑仙一称?”书堂堂主李清风抖开手中的折扇,一双雪亮的双眸笔直的射向剑堂堂主剑如来。

  剑堂堂主剑如来,一双眼睛中,尚还有剑光环绕,一对耳朵中,还有剑气嗡鸣。

  方才那一剑,解开了他练剑几十年来的症结。

  他似乎未曾听到书堂堂主李清风的耳畔之语,一步踏出,身体骤然出现在方才李擎苍曾出剑的位置上。

  而后,只见他周身剑气嗡鸣,环绕于周身,六道剑气环绕于身,如真龙盘旋。

  蓦然,剑堂堂主猛然出剑,一道剑气,骤然如长虹一般,直射苍穹,如后羿射日一般,直奔悬挂天上的太阳。

  此时,已是走出数十丈的李擎苍闻声回头,而后淡淡的留下一句话,便是头也不回的走了。

  “你可算我半个弟子。”

  剑堂堂主身躯一震,对着前方遥遥一拜。

  若是今后,他有幸进入仙界,他会知道,李擎苍这一句话的分量究竟有多重。

  “我观他一剑入圣,成为剑圣!”

  剑堂堂主在李擎苍转身后,对着书堂堂主一脸郑重的道,算是回答了书堂堂主李清风的问话。

  剑堂堂主观李擎苍一剑,一举成圣,成为剑圣!

  你说李擎苍,当不当得起剑仙这一名号?

  书堂堂主的身体呆愣当场,久久没有动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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