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204章 猖狂至极_我的谍战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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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宣读。

  ‘引火烧身’?

  听得侯平亮如是宣读所说,皆是惊讶、不解。

  很快,他们就不再惊讶了。

  ……

  只见,有几个没有穿巡捕制服的男子闷声不吭的走过来。

  他们的手里拎着几个铁皮小桶。

  几人将铁皮小桶放在邵二的头部、脚部和身体两侧,再从身上掏出匕首,噗噗噗几下,将小桶捅了大窟窿。

  桶内的液体争先恐后流出来。

  风吹起,空气中弥散汽油的味道。

  几人做完这一切,一声不吭的离开。

  汽油顺着路面快速流淌。

  浸透了小程总扔在地上的白手套。

  一枚还在燃烧的烟蒂从空中飘落。

  轰!

  火,暴起!

  ……

  “太猖狂了!”距离邵二‘引火烧身’不远的一户临街店铺的二楼,一个平头小年轻义愤填膺,咬牙切齿说道。

  说话间,他看了一眼小程总那已经远去的小汽车。

  “是啊,当众行凶,栽赃,毁尸灭迹,实在是闻所未闻,啧啧。”他身旁一名戴眼镜的中年男子摇摇头,叹息说道。

  “总编,报馆要不要披露声讨这件事。”平头小年轻兴奋说道。

  小程总是法租界赫赫有名的大拿,关于这位小程总的报道非常多,其中大多数是桃色新闻。

  桃色新闻虽然喜闻乐见,不过,终究没有这种当街处决、毁尸灭迹来得劲爆。

  “小米,你整理一下,可以报道小程总和那位应女士的新闻,听说小程总近日捧着鲜花去应女士家中了。”总编说道。

  “是,总编。”另外一个年轻人答应着。

  “总编——”平头年轻人急了。

  总编看了他一眼,推了推镜框,“韩林,这种帮派之间的厮杀,打打杀杀的,报道多了会教坏小孩子,报馆要注意。”

  ……

  对于哪些事情可以见报,哪些事情不能见报,上海滩的报馆有不成文的规定。

  其中帮派之间的厮杀,有的可以见报,有的则是决然不能见报的。

  譬如说小程总和那位张老板之间,这种几乎是刺刀见红的‘争执’:

  邵二是张笑林直接公开表示要保的人。

  小程总的做法颇诡异,似是给了张笑林面子,没有在生日宴会前动手,但是,随后这种当街处决的做法,更过分,简直好比是公开抽张笑林的脸!

  不是用手抽脸的,是用的鞭子!

  铁鞭子!

  这件事是万万不能见报的。

  若是见报了,先不说小程总这边会如何报复,丢了脸的张老板会非常愤怒。

  说白了,无论是小程总还是张老板,报馆都惹不起。

  这两人,都是真的敢动手杀人的主。

  最重要的是,若是别的事情,倘若是程千帆做了什么天怒人怨的事情,他们不报道会良心不安,也许有的报馆会不惧危险选择将事情见报。

  但是,程千帆和张笑林卯上了——这两个是什么人?

  程千帆是法租界中央巡捕房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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